双城区韩甸镇人民政府+双城区韩甸镇永河村修路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编号:LC公SG2015-26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双城区韩甸镇永河村修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城区韩甸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修路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项目类型:施工总承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
2.5 建设地点为:双城区韩甸镇永河村前三家子屯
2.6建设规模及标段的划分:工程预计总投资60万元,共1个施工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需至少具有近三年(2012年-2014年)类似项目并且每个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含50万)以上,报名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 其它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邮寄需另加50元邮费)。
4.2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建造师的类似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拟投入本项目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和至少近三个月的社保流水明细、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城区韩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6楼
电 话:0451-82812543
传 真: 0451-82812543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