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市荔湾区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0152433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6736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数量 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 12个月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监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环保技术服务或应用(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为准,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3日 至 2015年11月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管理中心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联系人:张冰娥 | 联系电话:020-87554258 |
传真:020-87554028 | 邮编:51064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叶翠 | 联系电话:020-8755423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