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地块绿化及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地块绿化及照明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地块绿化及照明工程
2.2招标编号:DSEC-2015-44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8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整个景观工程水系、铺装、道路人行道及照明、拱桥(不包括北广场);
二标段:分区一(南广场)灌溉水管、景观照明安装、绿化;
三标段:分区三(北广场)灌溉水管、景观照明、铺装、绿化、排涝渠
处理等,分区二、四行道树种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三标段: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承建的项目,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3.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3.5投标人应提供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500元/份,图纸 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5070076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8037629360 0379-63633938
邮 箱:3120102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