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京珠高速广告塔广告发布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鹤壁市京珠高速广告塔广告发布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鹤壁市京珠高速广告塔广告发布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单位:鹤壁市旅游局
采购编号:YXZB-2015013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人(联系电话):黄先生0392-331762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女士13653928771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一、项目内容:京珠高速(鹤壁服务区南568公里处京珠高速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段两个广告塔发布广告。
二、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按照市委、市政府《鹤壁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关于加大鹤壁旅游形象宣传力度、提升鹤壁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有关要求,为加大旅游形象宣传力度,我局对广告位进行了考察。经筛选,我局拟通过(鹤壁服务区南568公里处京珠高速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段两个广告塔进行旅游形象宣传。京珠高速(鹤壁服务区南568公里处京珠高速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段两个广告塔经营权为郑州市丰时广告有限公司所有。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建议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郑州市丰时广告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5号5号楼3单元30-31层南1户
四、专家论证意见:经审核,该项目具有唯一采购来源,建议按照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名单:马国礼 夏永珍 黄为民
公示时间及公示截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
单一来源质疑书递交地点:鹤壁市海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朝阳房产办公楼212室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