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碑路东延线工程、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登记表编制,保利悦廷小区周边道路整治工程(玉棠路和瑞云路)项目建议书及节能登记表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茶碑路东延线工程、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登记表编制,保利悦廷小区周边道路整治工程(玉棠路和瑞云路)项目建议书及节能登记表编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501FG09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茶碑路东延线工程、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登记表编制,保利悦廷小区周边道路整治工程(玉棠路和瑞云路)项目建议书及节能登记表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86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茶碑路东延线工程、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登记表编制,保利悦廷小区周边道路整治工程(玉棠路和瑞云路)项目建议书及节能登记表编制; 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元):51,8600元; 服务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报名时需提供广州地区或注册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公平竞争承诺书,且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专业资格应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师(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专业)或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或道桥(含相近专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3日 至 2015年11月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大楼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
联系人:阮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传真:020-83812783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阮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