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2015年丹凤佳苑二期公租房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柘城县2015年丹凤佳苑二期公租房桩基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2015年丹凤佳苑二期公租房桩基工程已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以豫建【2015】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城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柘城县2015年丹凤佳苑二期公租房桩基工程,本工程建筑面积约30000㎡,总规划公租房约600套;
2.2项目名称:柘城县2015年丹凤佳苑二期公租房桩基工程;
2.3项目编号:柘财采购【2015】164号;
2.4建设地点:丹阳大道南段西侧;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桩基础施工内容;
2.8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柘城县2015年丹凤佳苑二期公租房桩基工程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柘城县2015年丹凤佳苑二期公租房桩基工程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若延续注册的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并提供相关公告、公示网络截图,以上业绩不得重复计算);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4.3施工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监理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4.4.1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须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4.2监理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 须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能购买标书,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370-205879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吕女士
联系电话: 0370-7390229 0371-69102688
监督部门:柘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0-7295108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