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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上林县2015年度五化灌区巷贤片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TASA3G2015292)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6: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林县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上林县2015年度五化灌区巷贤片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TASA3G201529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上林县2015年度五化灌区巷贤片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TASA3G2015292)

项目编号:GTASA3G20152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367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林县农林水利局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民族路6号

联系方式:杨工:0771-52165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771-2023670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六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上林县2015年度五化灌区巷贤片区节水改造工程已由上林县农林水利局以上水技〔2014〕80号、上农林水技[2015]7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4〕242、257号,南宁市财政局以南财农[2015]39号文下达了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南宁市上林县2015年五化灌区巷贤片区节水改造工程资金计划,项目法人为上林县农林水利局,招标人为上林县农林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193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上林县巷贤镇的六联村、苏仁村、耀河村、高贤社区、木字村、万嘉村、三水村、卢柱村等8个村委  。

建设规模:改造堰坝11座;维修加固小型山塘11座;渠道防渗82.23km;配套更新改造附属建筑物122座(斗闸门53座、过路涵69处)

每个标段均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28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3月31日,计划工期125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共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工期均为125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Ⅰ标段:涉及巷贤镇的三水村、万嘉村等2个村,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堰坝5座;渠道防渗25.64km;配套更新改造附属建筑物25座(斗闸门15座、过路涵10处)等 。合同价约76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Ⅱ标段:涉及巷贤镇的木字村、耀河村、卢柱村等3个村,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堰坝2座;渠道防渗30.08km;配套更新改造附属建筑物40座(斗闸门20座、过路涵20处)等。合同价约85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Ⅲ标段:涉及巷贤镇的高贤社区、苏仁村、六联村等3个村,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堰坝4座;维修加固小型山塘11座;渠道防渗26.51km;配套更新改造附属建筑物57座(斗闸门18座、过路涵39处)等。合同价约72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或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10 22 日至2015 10  28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打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告知函内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量和安全管理员,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内);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务必在开标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到账收据,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5 10  29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的一个标段投标。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þ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   11   17    10  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林县农林水利局

地 址:上林县大丰镇民族路6号

邮 编:530500

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71-5216509

传 真: 0771-52285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六层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1-2023670

传    真:0771-2023672

招标人:上林县农林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5年  10 月 12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6.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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