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国家粮食储备库新野直属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6: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国家粮食储备库新野直属库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河南国家粮食储备库,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国家粮食储备库新野直属库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河南新野县歪子镇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散粮平房仓A24*162)两栋,散粮平房仓B27*162)一栋。

2.4、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本次招标的规模及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散粮平房仓A24*162)两栋,建筑面积约7776㎡。散粮平房仓B27*162)一栋,建筑面积约4374㎡。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报名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报名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201211日以来具类似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②、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③、提供企业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5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报名和开标时均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12日至201510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北200m中亨大厦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70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4.2 报名携带资料:

(1)  单位简介;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等);

(3)  营业执照(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8)  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施工合同的原件等资料);

(9)  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备注:

1、上述(3)至(9)款应根据“3.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

2、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112日上午0900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北200m中亨大厦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721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国家粮食储备库

    址:商都路与黄河东路交叉口(商都路31)

联 系 人:许利伟

联系电话:0371658125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北200m中亨大厦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联 系 人:赵长博

联系电话:037155962928/13213006461

    真:037163942385

                                                     20151012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