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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安家庄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安家庄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SQ2015-204

2.2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2.3招标范围:道路硬化及河道治理等。

2.4标段划分:未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5.0339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部分:

3.1基本条件。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本年度的进鲁备案证。

3.3人员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其他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本年度的进鲁备案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泰安东岳中学南校院内)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03日14时00分,地点为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泰安东岳中学南校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

邮    编:271000

联 系人:吴书记

电    话:1350538908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闫馨

电    话:0538-8511886

传    真:0538-8511886

电子邮件:hongzepaimai999@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岱道庵支行

账    号:811230101421000587

8、监督部门

泰安市泰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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