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边防检查站智能验证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1: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边防检查站智能验证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对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边防检查站智能验证台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边防检查站智能验证台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HHX2015-101;
2.采购内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边防检查站智能验证台采购项目所需的智能验证台进行公开招标,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及技术规范的标准,满足采购人等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5.质量保修期:全部产品质量保修期不低于2年。
6.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6.1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6.2资金来源:2015年度专项资金。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7.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4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的合格产品;投标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产品及次品,投标人须无条件更换。
7.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智能验证台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制造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智能验证台出具的生产商/制造商声明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智能验证台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制造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智能验证台出具的生产商/制造商声明书。
9.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时30分。
9.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9.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03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和榕林大道交汇口)。
10.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3日10时00分。
11.2 开标地点: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和榕林大道交汇口)。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1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缴纳金额:¥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圆整)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 款 人: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
银行账号:8000014915719012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相关凭证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2日17时30分之前。
1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磨憨边防检查站
地 址:勐腊县新城大街156号
联 系 人:夏体润
电 话:13398816818
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 系 人:罗英、曾小琴
电 话:0691-2122333、15812167213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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