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汝河治理郏县段201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汝河治理郏县段201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汝河治理郏县段201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北汝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JZC2015-177Bg
2.2项目概况:北汝河郏县段2013年度工程治理范围为南水北调中线倒虹吸至砂疙瘩北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工程需要共分为6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按照河道桩号等分为四个标段,自上游至下游分别为:Ⅰ标、Ⅱ标、Ⅲ标、Ⅳ标;材料标段按照材料不同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Ⅴ标段复合土工膜材料和Ⅵ标段格宾网片材料。
(1)施工标段:
第Ⅰ标段:河道桩号(左岸84+700~86+300),干流新建堤防长
第Ⅱ标段:河道桩号(左岸86+300~88+000),干流新建堤防长
第Ⅲ标段:河道桩号(左岸88+000~89+900),干流新建堤防长
第Ⅳ标段:河道桩号(左岸89+900~91+765),干流新建堤防长
(2)材料标段:
第Ⅴ标段:复合土工膜材料
第Ⅵ标段:格宾网材料
(3)监理标段:所有施工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施工标段:每个标段均为8个月,材料标段:每个标段均为8个月,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工期8个月及1年保修期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第Ⅰ~Ⅳ标段):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③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⑤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⑧企业自
3.2材料标段(第Ⅴ~Ⅵ标段):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投标人须是所投报标段的材料生产企业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④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⑤企业自
3.3监理标段: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③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得低于4人,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名注册监理工程师,且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④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书面承诺书;⑥企业自
3.4本项目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的人员(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上公示的为准),材料标除外。
3.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3.6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4年08月-2015年08月份的工资单);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4年08月-2015年08月份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8投标人可对任意两个标段进行投报,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请报名人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水利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郏县北汝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郏县龙山大道中段90号
联系 人: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75--2596018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