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2015年冬季供暖项目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委托,负责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2015年冬季供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2015年冬季供暖项目
2.2采购内容:包括项目配套材料采购、材料设备采购及材料设备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3供暖周期:2015年10月25日至2016年4月15日。(具体时间按长春市政府规定适时调整)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及未出现任何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3近年应具有同类或类工程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4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锅炉安装维修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文件(如有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3.5所有司炉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合法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该证在有效试用期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8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六)特种作业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5楼5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4303060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楼510B室
联 系 人:赵超 曹玲玲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