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国土资源局洛宁县城北凤翼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1: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对洛宁县城北凤翼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洛宁县城北凤翼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二、预算金额:749.88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招标内容:洛宁县城北凤翼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并具水工环地质类高级技术职称。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近3年在河南省境内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七、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事业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近3年在河南省境内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八、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8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1593799982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瀛洲路交叉口加油站对面建设银行东50米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26085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一、招标项目:洛宁县城北凤翼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二、预算金额:749.88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招标内容:洛宁县城北凤翼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
3、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并具水工环地质类高级技术职称。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近3年在河南省境内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七、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事业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近3年在河南省境内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八、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8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1593799982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瀛洲路交叉口加油站对面建设银行东50米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26085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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