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厦外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偃师市浙江大厦外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华春(洛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浙江大厦外线工程。
2、建设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
3、工程内容:本次招标为浙江大厦的外线供配电工程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建设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新庄变及10KV蔡大线2#分接箱至浙江大厦配电间设计图纸内电缆采购、敷设、电缆头制做、安装以及计量柜、负荷监控设备采购、安装、检测及试验通过电力及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012年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安装业绩;
(5)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隔壁)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力承装(修、试)五级或五级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至少一个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安装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2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隔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 3日09时30分,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人民法院七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83134774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隔壁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9-65260852
201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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