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广场中路(金港大道至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广场中路(金港大道至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3】266号文、贵发改投资【2015】3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市广场中路(金港大道至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GJZX-2015-267
建设地点:贵港市广场中路(金港大道-火车站站前广场)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628米、宽36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1574.02万元
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新华路以南段要求工期:90日历天,新华路以北段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实地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5.3 图纸押金1000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775-456932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育新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群毓
地址:贵港市仙衣路1111号 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邮编:537100 邮编:537100
联系人:陆工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75-4571846 电话:0775-4578049
传真:0775-4571846 传真:0775-457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