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林业局森林生态体系“两改造、两提升”造林项目及市级东江水源地生态安全体系造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森林生态体系“两改造、两提升”造林项目及市级东江水源地生态安全体系造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林业局的委托,对森林生态体系“两改造、两提升”造林项目及市级东江水源地生态安全体系造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505016LMGC
二、项目名称:森林生态体系“两改造、两提升”造林项目及市级东江水源地生态安全体系造林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一:¥3,307,500.00元;包二:¥1,740,5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森林生态体系“两改造、两提升”造林项目及市级东江水源地生态安全体系造林项目
2、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造林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交凭证,若项目负责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加封面(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组号,投标单位名称,报名时间)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均须提供原件供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1日9:30-10:00,逾期不予以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下载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778062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2869232
传真:0752-2869289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
邮编:516000
开户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项目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帐 号:40010154800002448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