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所需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召陵区政府采购股对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所需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15]009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企业或经销商(制造企业注册资金必须是二亿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具对本项目的安装承诺书;
4、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经销商应有电梯生产厂家(须符合“资质
5、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现场安装调试负责人具备电梯作业人员证。
7、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所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三、招标内容:电梯一部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二楼西政府采购股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自带U盘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领取招标资料时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现场查看事项:
1、现场查看方式:投标单位自行探勘
2、联系人:夏华 联系电话:13839565799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以供电子备案),副本肆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 系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95—2601019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召陵区财政局 0395—2605716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