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采购10m法电波暗室等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采购10m法电波暗室等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10-1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就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采购10m法电波暗室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ZJ-NB15411-BL15 | |||||||||||||||||||||||
二、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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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有丰富的EMC实验室总体集成经验。 2、经营范围必须涉及电波暗室及屏蔽室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 3、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个标准10m法电波暗室业绩工程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投标方提供的所有业绩必须是暗室工程的直接建造方,不接受部分工程或是分包形式的项目,即投标方必须是暗室项目总承包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业绩必须要求同时提供客户清单、客户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必须为2013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有效合同,且复印件中的合同主要页必须能显示项目内容,否则为无效合同);如无法提供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资格和业绩;如后续查证发现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内需要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标书售价每份为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附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 2、购买标书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10月30日14时00分 |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3楼。 | |||||||||||||||||||||||
八、开标时间: | 2015年10月30日14时00分 |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3楼。 | |||||||||||||||||||||||
采购人: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0574-86987313 联系电话:0574-86987313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电 话:0574-27820691/3、28830072 传 真:0574-28900258、28830650 电子邮件:tender01@126.com 联 系 人:林叶、周健、王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