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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南城县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18: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城县公安局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南城县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DX2015-C34
2、招标项目:

序号
???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价
预算总价
1
单反相机及配件
1
36000
436310
2
微距镜头
3
13500
3
微距镜头
3
17400
4
变焦镜头
3
10350
5
定焦镜头
1
3900
6
MCUV
3
960
7
外置闪光灯
1
3950
8
相机三角架
1
1800
9
大号相机包
1
280
10
小号相机包
3
780
11
数码相机
1
2700
12
移动硬盘
2
1040
13
彩色激光打印机
1
2650
14
品牌商用台式电脑
60
198000
15
品牌台式电脑
10
42000
16
品牌笔记本电脑
2
8600
17
激光打印机
10
25000
18
激光一体机
10
19500
19
摄像机
5
24900
20
相机
10
23000

技术要求见产品配置,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打印机及一体机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品牌商用台式电脑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主机一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特别提醒:开标登记时,投标人除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打印机及一体机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品牌商用台式电脑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主机一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上证书必须提供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资料及审查费:300, 资料及审查费全部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缴费(开标前一天到达)
1、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账号:14-3551 0104 0015 015
2、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
?? 账号:1511 2025 2920 0077 777
3、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账号:1864 0922 5000 0388 55
4、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账号:1962 2393 2427
5、户名: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账号:208603120000000272
(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需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6开标时间:201511310:00时(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7、开标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四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8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9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南城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79486117????
联 系 人:彭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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