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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朗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关于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前期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18: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朗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前期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ZZ21533138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南朗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前期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包组一:前期服务;

包组二:工程监理;

四、采购预算:包组一:预算为人民币54.04万元;

包组二:预算为人民币21.79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2.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

3.具备土地规划以上资质;

4.水利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5.具备测绘丙级或以上资质;

6. 所有投标人(包括联合体)近三年内(即从201210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包组二: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且具有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5.所有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10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包组一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只允许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单体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具有水利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包组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包组一:报名时携带:1.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需加盖公章);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土地规划和水利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测绘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包组二:报名时携带:1.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需加盖公章);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投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九、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在采购部窗口报名凭交易中心出具盖章的报名回执后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1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02:30~03:0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 月10日下午03:00。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03:00;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山市南朗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0-85521073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王小姐、梁先生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3.交易场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60-8981735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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