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印刷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18: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印刷品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BZC-BS2015[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的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印刷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印刷品采购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满足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收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城南支行
帐 号:5300 1728 6410 5100 0404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5—2233939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到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采 购 人: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
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新华路167号
联系电话:0875-2134600
联 系 人:段 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保山市龙泉路111号(区安监局院内)
联系电话:13987575088
联系人:张译丹
九、附件:采购清单
编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健康教育宣传读本 | 10cm*14cm | 40 | 万本 |
2 | 健康教育宣传六折页 | 8开六折页 | 20 | 万张 |
3 | 健康教育宣传三折页 | 16开三折页 | 185 | 万张 |
4 | 健康教育宣传单 | 16开 | 10 | 万张 |
5 | 创卫宣传画 | 10cm*14cm | 1 | 万张 |
3、招标文件(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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