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司法政法装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司法政法装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依据瀍河回族区财政局瀍财预[2015]75、76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的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司法政法装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司法政法装备项目;
2.2 采购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5〕10号;
2.3 供货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2.4 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2.6 采购内容:第一标段密集型档案柜4套,第二标段LED电子显示屏1块,第三标段复印机2台、照相机1套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进口产品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密集架生产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应具有检验报告;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10万元以上类似合同;
第二标段: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
第三标段: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
4.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5、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5.1 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到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10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者可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1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应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6.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18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0379-63967058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10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3
邮 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