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公开招标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
2、项目概况: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按照沿街楼面位置和建筑造型等因素共分为19个建筑群,主要建设内容为长寿命的LED系列点线灯、射灯、筒灯、点光源、轮廓灯、洗墙灯及定制的发光图案(吸塑造型)等。本次招标为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的材料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检测验收、质量维保等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全部灯具、支架、电缆、管线及控制系统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采购预算为379.3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本次采购共分两个标段,以园林路分界,东西各为一个标段,包工包料,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为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园林路以东),采购预算为213.7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为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园林路以西),采购预算为165.6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每个供应商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保证期5年(质保期内由中标人负责整体维护)。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2015年4月至 2015年8月连续5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5个月养老保险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
3、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其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4、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需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二标段需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其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
6、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投标项目负责人需有在
注:施工业绩金额、施工内容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和合同价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一致时,则此项业绩不予以认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在投标企业的业绩。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0、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特别提醒:
1、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3日9: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经验收合格一年后七日内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0%;
3、余款待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二年后七日内,无主要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人地址:江苏省阜宁县货运物流中心内
联系人:冯建 联系电话:18912576968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
联系人:孙建建 联系电话:0515-87292858,13914650638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五年十月十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
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县路灯管理所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阜宁县射河北路临街建筑夜景照明工程”(项目编号:FNCG【2015】89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