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政务云实验平台建设资格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电子政务云实验平台建设资格招标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207FG207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电子政务云实验平台建设资格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次实验平台建设项目由承建单位自行解决,财政资金不作投入;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广东省电子政务云实验平台建设,详见用户需求,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1、1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和分析、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2、3个月内完成省电子政务云实验平台搭建;
3、云实验平台实验期总时长一般不少于半年,具体以完成实验时间为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承担集成部分工作的一方)必须具有国家工信部或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投标人提供的机房在广东省范围内。
6、投标人对提供的云计算平台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10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301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 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十二、为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龙先生采购人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6279 1635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保证金交纳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0日
备注:采购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2015年10月10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