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吨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设备采购(FJHJ2015030)招标公告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高林村幸福家园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100吨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设备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HJ20150302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三、时间安排:
1)招标报名时间:
2)招标答疑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时间: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所有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10月10日至201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五、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3)开标地点: 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六、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单独密封)。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七、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八、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单位: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高林村 招标代理: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幸福家园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 13808580332 电话/传真:0594-2661777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