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吴村镇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辉县市吴村镇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辉县市吴村镇第二中学,招标代理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辉县市吴村镇第二中学宿舍楼、食堂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辉交采2015DZB079号
2.3建设地点:辉县市吴村镇第二中学
2.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2.9市场预测价:第1标段招标控制价:180.957214万元;第2标段招标控制价:145.284129万元。
第1标段:辉县市吴村镇第二中学宿舍楼,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面积:1494.21㎡;
第2标段:辉县市吴村镇第二中学食堂,地上二层。建筑面积:1108.0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2年-2014年企业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3.5其他要求: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加工程量清单售价300元/标段,纸每套售价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报名注意事项(以下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一个投标人允许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选择,标段在前中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 10日9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辉县市吴村镇第二中学
联 系 人:崔世海
电 话:13849363868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潇
电 话:0371-60916757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