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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12: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委托,拟就其: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政务服务分中心工作场地(办事大厅部分)租赁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编号:CZ2015-1683

三、采购项目: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政务服务分中心工作场地(办事大厅部分)租赁采购项目

四、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45.5万元

五、租金限价:月租金不超过37.375万元。

六、  租赁期:3

七、采购项目内容

(一)选址:在琶洲街B1区内(华南大桥、华南快速和琶洲大桥、科韵路之间),所在楼层不得高于第二层,在近地铁口位置(步行距离不超过500米),面临交通主干道,且在同一建筑内有配套的地下停车场。

(二)面积:建筑面积约为1800-2000平方米。

(三)标的物性质:办公或其他用途。

(四)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4年。

(五)其他要求:1.标的物业在同一建筑内有配套的地下停车场并有电梯直达,配套固定车位不少于30个;2.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需求进行装修,提供办公条件,且须经消防验收合格,配备有合格的消防设施设备。3.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

(六)交易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应付税费。

(七)交接时间:签约后7个日历天内。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代理销售商或具转租/分租资格的承租人。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20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  标的物的权属证书(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  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代理租赁合同》或有效的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为标的物的合法承租人的,应提交具权属人签署的《租 赁合同》及其同意转租/分租的书面意见;

5.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6.  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联系人:陶勇   联系电话:(020)66662383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www.gzggzy.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政府采购招标部 邮编:510630

采购项目联系:张翅飞  (020)28866338   传真:(020)28866414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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