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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办公场地装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11: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装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装修项目

2.2项目编号:DSEC-2015-16

2.3项目概况:根据洛阳市政府对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规范要求和偃师市市委、市政府对偃师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需要,必须建立一个容量够大、设施先进、性能可靠、经济适用的智能化行政服务平台,中心建筑面积约6364平方米。根据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目标和运行的需要,现对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所有证件内容一致。期限有效,合格年审年报;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装饰装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 资料员)及造价员资质齐全。项目经理及管理机构人员需在人事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满两年。

3.3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装饰装修工程的三份施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每份合同价或中标价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4公司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人员2名以上,中级职称人员5名以上;

3.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和法人签署的不出借资质不提供虚假材料承诺书;

3.6 2012930以来没有诉讼纠纷;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1020151016(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在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开户许可证;5、税务登记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7、企业银行资信证明;8法人身份证;9、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10、五大员及造价员的资质证书;11、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1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3、法人签署的不出借资质不提供虚假材料承诺书;14、有关人员(项目经理、五大员、造价员、所提供的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近两年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15、中高级职称人员名单、证书。

以上资料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次序装订,复印件必须清晰,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报名时法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116上午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13526930316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8037629360

邮箱:3120102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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