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静载试验重物及设备运输吊装服务费、高应变重锤及锤架等相关配套设备运输吊装费、桩现场钻芯设备运输及劳务工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的委托,对静载试验重物及设备运输吊装服务费、高应变重锤及锤架等相关配套设备运输吊装费、桩现场钻芯设备运输及劳务工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T2015G0967
二、采购项目名称:静载试验重物及设备运输吊装服务费、高应变重锤及锤架等相关配套设备运输吊装费、桩现场钻芯设备运输及劳务工费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项目一:静载试验重物及设备运输吊装服务费 | 小于等于60吨最高限价3800元每点或每根桩,大于60吨小于等于110吨最高限价4800元每点或每根桩,大于110吨小于等于180吨最高限价6500元每点或每根桩,180吨以上最高限价40元/吨。(以3点或根为起点。压板试验小于3点按3点计算;桩小于3根则可适当补偿运输吊装费,但最多不能超过8000元) |
项目二:高应变重锤及锤架等相关配套设备运输吊装服务费 | 最高限价:5吨以下(含5吨)700元/根桩(日工作量少于7500元按7500元计);大于5吨小于等于8吨4500元/根桩;大于8吨小于等于11吨7000元/根桩; 11吨以上另计。(检测桩数以5根起计,当合同工作量小于5根时可适当补偿运输吊装费,但最多不能超过5000元) |
项目三:桩现场钻芯设备运输及劳务工费 | 最高限价93元/米。(当合同工作量小于120米时可适当补偿进退场运输费,但最多不能超过5000元) |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须具有运输装卸类、建筑工程类有关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六、报名时提供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运输装卸类、建筑工程类有关的经营范围的许可证书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 12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00和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6 日下午14:00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11 月 6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汕尾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hanwei.gdgpo.com)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招标文件下载:电子版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3805518
传真:0660-3805519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
户 名: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25 2201 040013517
采购人: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采购人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8927930388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