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皇宫博物院伪满皇宫缉熙楼同德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伪满皇宫博物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伪满皇宫缉熙楼同德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伪满皇宫缉熙楼同德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JM-2015-09-7379(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申晓晶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805171、879902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伪满皇宫博物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光复北路5号
联系方式:祁部长0431-82890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华军、申晓晶0431-86805171、879902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伪满皇宫缉熙楼同德殿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伪满皇宫博物院,建设资金来自100%专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光复北路5号,伪满皇宫博物院园区内;
2.2 施工招标范围:缉熙楼、同德殿的加固及修缮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建设规模:缉熙楼建筑面积1036平方米,同德殿建筑面积3707平方米;
2.4 施工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30日,共384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施工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673.2335万元,其中暂列金193万元;
监理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50.5364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施工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投标单位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23.76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责任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总监理工程师责任监理师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第三开标室。
1.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监督人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0431-8986565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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