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法院冷凝一体式燃气锅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汤阴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汤阴县人民法院冷凝一体式燃气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法院冷凝一体式燃气锅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51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冷凝一体式燃气锅炉1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为实体制造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具备B级锅炉制造许可,同时具备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备三级锅炉安装资格;
4、制造商具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信用等级要求AAA级;
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需具备汤阴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公告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中标企业须为其所投产品投保不低于3年的财产险、产品质量险和公众责任险,理赔额度不低于100万元。如未按要求进行投保,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信用等级证书;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持购买招标文件所开具的发票入场。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将被拒绝。对上述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汤阴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25788
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朝阳路中段华城国际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2—6290868 15236579187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X年X月X日看到采购公告(采购编号: )获悉,汤阴县人民法院将进行 项目二次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