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东花园项目A区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府东花园项目A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府东花园项目A区设计
2.2 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5】140号
2.3工程概况:府东花园项目A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一中东路与金融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项目占地165.48亩,规划条件为:绿地率30-35%,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25-30%。
2.4标段划分:本项划分为三段
第一标段:市政管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包含道路、污雨水、给水、消防、强弱电、道路照明专业)
第二标段: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
第三标段:总体规划及单体施工图设计标
2.5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一中东路以东,金融大道以南,李柳璐以西,富民路以北
2.6 工期(设计周期)要求:第一标段30日历天,第二标段30日历天,第三标段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风景园林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或者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3.3
注:第1标段类似业绩是指:5万平方米以上的计业绩
第2标段类似业绩是指:5万平方米以上的景观设计业绩
第3标段类似业绩是指:1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企业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以下要求(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或职称证)、2012年9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业绩等。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9038061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8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5996996
传 真:0371-65997997
8、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5591110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