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专业技术用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用房及附属设备用房地砖、木地板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专业技术用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用房及附属设备用房地砖、木地板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专业技术用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用房及附属设备用房地砖、木地板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成交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一、招标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HCHWG2015-012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专业技术用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用房及附属设备用房地砖、木地板等采购项目
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第一包:分批次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天内供货完成,
第二包: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数量及尺寸以现场测量为准,据实结算)
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第一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mm) | 材质要求 | 单位 | 数量(m2) | 投标人提供样品要求 |
1 | 地砖 | 300*300 | 浅色瓷质釉面无缝砖 | m2 | 436.94 | 不少于两块 |
2 | 地砖 | 800*800 | 浅米黄(白)色抛光砖 | m2 | 3151.74 | 不少于两块 |
3 | 地板砖踢脚线 | 800*800 | 与800*800地砖相适应,颜色由甲方选择 | m2 | 245.3 | 不少于两块 |
4 | 墙砖 | 300*600 | 浅色瓷质釉面无缝砖 | m2 | 1871.61 | 不少于两块 |
品牌相当于:东鹏、宏宇、卓玛;
第二包:复合木地板约1345.78㎡,品牌相当于:德尔、圣象、大自 然;提供样品两卷(含踢脚线)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要求规格的样品,用于质量评比及封样保存。未按要求提供样品者将拒绝参加投标。(样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0点00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并不是限制条件;投标人可以采用相当于推荐的产品和产品配置档次进行报价。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安装、收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个体经商户除外);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的)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5、投标人须为所投上述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生产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生产商授权经销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同时有多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以保证金缴纳时间靠前的为准,其他均做无效标处理。
6、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企业自行去检察院查询)
7、投标人参加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建材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或者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省级以上质量与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捌仟元整;第2包:贰仟元整;(人民币);
投标单位在2015年10月30日10时00分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个体经商户可以从负责人的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
款信息汇入,汇出的投标单位名称要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
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416 2018 9974 。
八、质疑时间:请将疑问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15日天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85301166、邮箱:sdfzcx01@163.com)
九、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于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开标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30日10时00分;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2、提交投标文件 起始时间:2015年10月30日09时30分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0时00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菏泽市中华路
联 系 人: 冯处长
联系方式:18661570699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开发区管委会南邻)
联 系 人:赵磊
电 话:1338530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