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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度广东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09: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受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部) 的委托,对 2015-2017年度广东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104001-006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2017年度广东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服务内容:选聘两家有能力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

5.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3、资金来源:承储企业自行申请银行贷款,政府给予利息补贴。

补贴方式:具体方法参照《广东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5.4项目完成时间:三年/度。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化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与《广东省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所要求的储备规模和区域布局相适应的仓储能力。仓储能力指企业年储存能力在自身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期间前三年同期平均调入量的基础上,增加10万吨或以上化肥淡季商业储量。(需提供投标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期间前三年同期平均调入量的有效证明);注:企业自身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期间前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同期的平均调入量没具体数量要求。在此基础上,企业的现有仓储能力需满足增加10万吨或以上化肥淡季商业储量的要求,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承诺书见附件一;

3、投标人拥有自有仓库或租赁仓库均可,必须提供储存仓库的自有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

4、已成功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附件一

 承诺书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方企业自身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期间前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同期平均调入量为   万吨。在此基础上,我方承诺现有仓储能力满足招标要求增加10万吨或以上的化肥淡季商业储量。仓库产权为自有(或租赁)    平方米,能满足本项目要求。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见附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201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报名购买(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期间前三年同期平均调入量的有效证明;储存仓库的自有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附件一承诺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0日 至 2015年10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030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3

十、开标时间:20151030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3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
联系人:苏燕贤联系电话:83134663
传真:83138645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3
联系人:薛家伟、凌结珊、郑志斌联系电话:020-87386919-520、509、511
传真:020-87376380邮编:510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苏燕贤联系电话:8313466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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