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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隆化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09: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隆化县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隆化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隆化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SDH2015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琼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隆化县医院

地址:隆化县隆化镇

联系方式:陈凤申139324826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琼0314-2067000

代理机构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隆化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分为四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生产商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制造厂家授权书”;8、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10、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资格的授权书)到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报名(隆化县原住建局二楼,电话:0314-7061761)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请自行携带U盘)。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资格的授权书)到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室报名(隆化县原住建局二楼,电话:0314-7061761)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请自行携带U盘)。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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