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刘杜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刘杜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5年刘杜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项目工程经鲁水移民字[2014]5号、泰水移字[2015]7号、新水移领字[20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刘杜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90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刘杜镇邓家沟村、联盟村驻地。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2个村,包括刘杜镇邓家沟村饮水安全工程;刘杜镇联盟村饮水安全工程。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所有标段均为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刘杜镇邓家沟村饮水安全工程为第一标段;刘杜镇联盟村饮水安全工程为第二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27.523万元;第二标段36.6972万元。
2.9各投标人可就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3.2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书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投标固定人员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东周路698号,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刘杜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刘杜镇驻地
联 系 人:陈站长
电 话:13583822106
电 子 邮 件 :xtldd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圣地公寓A楼1688室
项 目 经 理:芦亚琳
电 话:0538-7250868
电 子 邮 件 :hathxx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