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5京珠线任城嘉祥界至金乡孙庄段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G105京珠线任城嘉祥界至金乡孙庄段中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500247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800493952121201416F020464 | 项目名称 | G105京珠线任城嘉祥界至金乡孙庄段中修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济宁市 | 建设性质 | 中修 |
招标备案号 | SG201509314-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SG201509314 | 招标类别 | 施工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交规划〔2015〕67号文 |
项目法人单位 |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人 |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8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省财政投资 10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G105京珠线任城嘉祥界至金乡孙庄段中修工程起点桩号K614+307,终点桩号K639+979,维修里程共计25.672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21~23米,设计时速80km/h。路面结构为:(1)左幅路面,在病害处治后的原路面上加(橡胶沥青+预拌碎石)封层+4cm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2)右幅路面,在病害处治后的原路面上加(橡胶沥青+预拌碎石)封层+6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粘层+4cm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G105京珠线任城嘉祥界至金乡孙庄段中修工程施工一合同段,标段号:SG1,起始桩号:K614+307, 结束桩号:K639+979,标段长度:25.672; 2、 标段名称:G105京珠线任城嘉祥界至金乡孙庄段中修工程施工二合同段,标段号:SG2,起始桩号:K614+307, 结束桩号:K639+979,标段长度:25.67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G105京珠线任城嘉祥界至金乡孙庄段中修工程施工一合同段 | K614+307-K639+979,全长25.672公里,一级公路,路面宽度21~23米,工作内容为标段内的路面工程。路面结构为:(1)左幅路面,在病害处治后的原路面上加(橡胶沥青+预拌碎石)封层+4cm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2)右幅路面,在病害处治后的原路面上加(橡胶沥青+预拌碎石)封层+6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粘层+4cm沥青马蹄脂碎石(SMA-13)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业绩要求 | 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的生产能力、资产负债率、投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产能力(N)≤1,生产能力(N)=工程估算投资(招标人投标控制价)/年平均结算收入。 2.资产负债率≤7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最近一年)/总资产(最近一年)。 | |||
信誉要求 |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济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5.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任职资格;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具有修建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6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
分包要求 | ||||
其他要求 | ||||
G105京珠线任城嘉祥界至金乡孙庄段中修工程施工二合同段 | K614+307-K639+979,全长25.672公里,一级公路,路面宽度21~23米,;工作内容为标段内的交安设施工程。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业绩要求 | 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的生产能力、资产负债率、投标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产能力(N)≤1,生产能力(N)=工程估算投资(招标人投标控制价)/年平均结算收入。 2.资产负债率≤7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最近一年)/总资产(最近一年)。 | |||
信誉要求 |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济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5.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任职资格;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具有修建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6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
分包要求 | ||||
其他要求 | ||||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
3.3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6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人一致。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5-10-10至2015-10-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济宁市府河东路26号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1-02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济宁市海关路12号江南春宾馆7楼会议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上发布。 |
7. 补充信息
无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宁市建设南路23号 | 济宁市府河东路26号 |
邮政编码 | 272000 | 272000 |
联系人 | 房清雷 | 张善德 |
电话 | 05372936917 | 13863772398 |
传真 | 0537-2936604 | 0537-2553009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201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