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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2015年惠民实事环保公厕及川汇区工农路等五条道路的机械清扫保洁权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周口市川汇区2015年惠民实事环保公厕及川汇区工农路等五条道路的机械清扫保洁权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1标段、2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周口市川汇区2015年惠民实事环保公厕及川汇区工农路等五条道路的机械清扫保洁权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川采购【2015】318号、319号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及金额:

第一标段:采购环保公厕 90万元

     第二标段:道路机械清扫保洁权80万元/年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

5、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须是具备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等合法经营资质及供货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营业范围须包括生产“环卫或环保”设施设备,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单位须具有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3份及以上的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4、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国境内内资企业法人;  

  2、 投标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涵盖道路清扫、垃圾清运、机械化作业业务;

3、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公司至少拥有2辆以上不低于5吨的洗扫车(具有洒水、降尘、防抛洒等功能);

5、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5年109日至2015年10 1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 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滨江国际1520室

 3、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企业报名要求:

第一标段: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由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证明等文件到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滨江国际1520室报名。

第二标段: 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由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业绩证明等文件到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滨江国际1520室报名。

(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周口市川汇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赵永光 

联系电话:15938664999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周口市川汇区大闸路滨江国际1520 房间

联系人:李成敏

电 话:1873621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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