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LHSSG2015-060;
3、工程概况:高庙乡杨虎山村村间道路硬化内容为:道路长510米、宽3.5米、厚度180毫米;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5、预算金额:约16万元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与本工程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施工能力和设备;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地投标企业需持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开具地点:湖滨区检查院518室)、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3.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本地投标企业需持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开具地点:湖滨区检查院518室),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验审,留存复印件四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地点领取,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招标联系事宜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人(电话):郑先生 0398-2772102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联 系 人(电话):张先生(18039987361)
电子邮箱: smxlh3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