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检察院滑县检察院政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滑县检察院政法装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滑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滑县检察院政法装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JYZG[201510]060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
2.6招标内容:政法装备一批(注:具体参数及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质保期:一年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3.3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报名及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通过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已通过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前来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网上报名时的被授权委托人,后期不得更换被授权委托人。所有投标单位须在开标会议开始前将资格后审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质原件在工作人员监督下统一上交代理机构并由工作人员当场密封送达评标区域,投标单位应注意逐一核对仔细查看以免遗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已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报名。未备案登记的投标单位,备案须另提交相关资料一套:供应商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根据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栏目中《投标单位登记及信息变更操作流程》先进行网上注册,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备案确定(咨询电话0372—5576055)。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 月9日上午8时00分至2015年10月14日17时30分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人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伍佰元/套),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现金支付,缴费时应提供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1套,否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或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且不能进行绑定操作)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单位(8000.00元/单位)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户名: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接收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接收帐号:4100 1523 2100 5021 0524
投标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3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注:保证金到账后方可绑定保证金,请投标单位注意考虑银行间转账或电汇时间,提前合理安排,到账后及时网上绑定以免延误。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滑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滑县道口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0072089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372-550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