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二期1#3#4#5#6楼桩基础检测技术服务及检验试验(含建筑常规、主体结构、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GLZFCG2015A0213)招标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房产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二期1#3#4#5#6楼桩基础检测技术服务及检验试验(含建筑常规、主体结构、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二期1#3#4#5#6楼桩基础检测技术服务及检验试验(含建筑常规、主体结构、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5A02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桂林市三多路17号
联系方式:胡丽梅,13077681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鑫龙,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桂林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二期1#3#4#5#6楼桩基础检测技术服务及检验试验(含建筑常规、主体结构、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二期1#3#4#5#6楼桩基础检测技术服务及检验试验(含建筑常规、主体结构、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A021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标号 | 项号 | 服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位 |
A分标 | 1 | 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二期1#3#4#5#6楼桩基础检测技术服务采购 | 1 | 项 |
B分标 | 1 | 迎宾路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二期1#3#4#5#6楼检验试验(含建筑常规、主体结构、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 | 1 | 项 |
采购预算金额:A分标:¥961110.00元;B分标:¥928113.75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A分标投标人还须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通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指派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B分标投标人还须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室内环境专项检测)的供应商。
4、投标人还须同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文)要求。
5、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 2015年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西凤路4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3-2829198。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所投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前到达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
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和交纳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账 号:000214264300039
2、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象山支行
账 号:000214264300048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丽梅 联系电话:1307768123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鑫龙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传真:0773-2829198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38596。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A分标投标人还须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通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指派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3、B分标投标人还须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室内环境专项检测)的供应商。4、投标人还须同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文)要求。5、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8.9223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8:00 至 2015年10月1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西凤路4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282919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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