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中央空调机组(二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乡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中央空调机组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中央空调机组项目
项目编号:新交发15-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1367037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 186373739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先生 15136703793
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中央空调机组(二次)1标段(施工):建筑物:1栋,结构:框剪,层数:20层,总建筑面积约36847平方米。冷热负荷,Q(冷)=2200KW,Q(热)=2300KW。一台主机大于等于1000千瓦,另一台主机大于等于1200千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公证过的公证件和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注: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报名,以报名时间为准),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 ③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⑤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3.6061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8日 00:00 至 2015年10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xxggzy.cn/xxjyzx/InfoDetail/?InfoID=2f64a9c9-78ee-49ce-aaf7-b810181c6f7d&CategoryNum=0890030010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 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配电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 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中央空调机组项目评标无效通知
- 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弱电工程项目终止招标通知
- 新乡市公安局关于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 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弱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新乡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检验鉴定中心及装备器材综合储备库中央空调机组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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