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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河路(东一路至兰州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20: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弥河路(东一路至兰州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5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河路(东一路至兰州路)道路工程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投资【2015】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弥河路(东一路至兰州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东营市中心城区;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775米,红线25米,主要建设主路、人行道、绿化隔离带、雨污水、预埋、路灯、交通信号、交通标线等。

计划投资:1240万元。

计划工期:33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弥河路约21800立方米。种类:建筑垃圾土。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主路、人行道、管线、路灯、交通设施等全部工程及在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主路、人行道、管线、路灯、交通设施等全部工程及在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换)

参与投标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外地企业入东营市投标应取得2015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所报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同类监理业绩。(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城辽河路115号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编:     257091       邮编:257091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人:

电话:  0546-8329671   电话:0546-6098181          

电子邮件:18005469905@163.com电子邮件:zfcgzxcgyb@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885460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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