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审计审价评估咨询(农田水利及农村饮用水建设项目抽查复核)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金财采监确20150901416号)确认书批准,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委托,就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审计审价评估咨询(农田水利及农村饮用水建设项目抽查复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ZJOB2015-FW021-ZFCG1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审计审价评估咨询(农田水利及农村饮用水建设项目抽查复核)服务 | 详情见第二章采购清单 | 1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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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咨询单位。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2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仍可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地点: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3室
招标文件在投标报名的同时给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并一起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投标人。
投标人应于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下列账户内:
单位名称: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帐号:530088248400015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金华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一楼)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一楼)开标4室进行。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璐 联系电话:0579-82050038 传真:0579-82068009
采购单位:金华市水利渔业局
联 系 人:钱胜建 联系电话:0579-82462795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附件信息
查看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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