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ZJ-ZF15141]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ZJ-ZF15141,请点击打开)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0月9起至2015年10月1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J-ZF151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1 | 电脑恒温蜡疗机 | 1台 | 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 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 | ¥5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
2 | 智能中药熏蒸机 | 2台 | ||||
3 | 四维立体牵引床 | 1张 | ||||
4 | 医用臭氧治疗仪 | 1台 | ||||
5 | 温热电针综合治疗仪 | 1台 |
备注:
1.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与原件相符的证件复印件 (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c.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10月9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
2)招标文件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
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
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dgn.gov.cn/)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9日起至2015年10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6楼)评标1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2时30分至2015年10月30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a. 采购人: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8750193
b. 监管部门:广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33767
c.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58-2323822
传真:0758-2235788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层613室
邮编:526040
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