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战勤装备采购(GXTC-1520125)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战勤装备采购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指定地点(黑龙江省境内)。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投标人应为本采购项目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类似的供应商。
(4)供应商法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5年10月09日-201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5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件及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行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开标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606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人:考先生
联系人电话:0451-5119621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王先生
联系人 电 话:0451―87001301-8012、8018
传 真:0451―87001301-0
邮政编码:15009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09日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救生抛投器 | 20 | 部 | 73 |
移动水炮 | 20 | 部 | 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