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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国家税务局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6: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罗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5-3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7-25567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罗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郑女士 138595830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先生 0597-25567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E栋804A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1

订制书柜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新罗区国家税务局

2

食堂、值班室家具

 一批

3

办公家具

一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参考后面第五章格式)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E栋804A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设计施工图纸(纸质)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E栋804A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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