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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兴隆县职中新址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5: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隆县职中新址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隆县职中新址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XLZC[2015]2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月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兴隆县兴隆镇

联系方式:常征 158324388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明月 0314-2067000

代理机构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十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地点:兴隆县雾灵山乡职中新址。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计划工期:乔木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栽植,灌木及地被植物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栽植。

招标范围:移植老职中树木、更换种植土、苗木购置、乔灌木种植、地被种植及一年绿化养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2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园林绿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4221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和施工图纸下载系统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10月09日9时00分至2015年10月13日17时00分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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