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购置警用装备、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融慧信成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购置警用装备、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购置警用装备、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RHXC-2015022/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景慧
项目联系电话:010-692960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联系方式:李俊奇 010-69252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融慧信成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景慧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海子角南里10号楼后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 包号名称 | 包控制金额(万元) |
第一包 | 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 81.96 |
第二包 | 单兵无线传输系统 | 80.94 |
第三包 | 车底车顶检查系统 | 162 |
第四包 | 4G无线传输系统等 | 80 |
第五包 | 道路交通设施(一) | 193.6095 |
第六包 | 道路交通设施(二) | 185.7165 |
第七包 | 道路交通设施(三) | 191.0169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价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近期内连续二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社保和医保)5.近期内连续二个月缴纳税收的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未提供齐全的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5.24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30 至 2015年10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海子角南里10号楼后办公楼10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海子角南里10号楼后办公楼一层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依据采购单位要求,为确保按时交货,每家供应商最多只能投其中一包;若投两包或两包以上,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