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南曹村安置区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5: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曹村安置区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曹村安置区桩基检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且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区心悦路瑞和路交叉口

2.2. 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101号

2.3. 招标范围:1#2#、3#、5#、6#、9#、地库、服务用房工程桩检测,现工程已结束,需要对基桩进行检测,检测要求按图纸设计进行检测,并提供完整可实性的检测报告。

2.4.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基础采用CFG桩复合地基,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C25且桩端进入第八层粉质粘土层不得少于0.8m。设计桩径400mm,桩间距1400mm,正方形布置,设计有效桩长18.0m-16.5m,标高为110.189m。

     地库与服务用房采用钻孔灌注桩:设计桩径400mm,设计有效桩长13.8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2.5.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出具满足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3.3. 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桩基检测需求);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桩基检测岗位证书,且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郑州市管城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0 9 日至 201510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00分至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计量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高级工程师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检测报告)。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靳先生

电  话:0371—668388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371-68873682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